爲什麽需要監護人?


根據英國1989年頒布的兒童權利法規定,所有海外學生到英國就讀時需有一名英國監護人來保障孩子的權益。監護人必須是英國本土成年人或在英國具有長期居留權的外籍人士來擔當

另外,英國‘1999年保護兒童法’以及"2000年護理標准法例"的規定。即18歲以下到英國留學的學生必須要有合法的監護人,而中學學校規定,即使學生年滿18周歲,也需要提供合法監護人,由此,監護人的作用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我們希望能夠幫助孩子在國外的生活更加順利,每當遇到事情的時候可以更加及時的解決,讓家長能無後顧之憂,監護的工作就顯得格外重要。監護人是孩子在英國的代表人,爲學生提供畢業的照顧和幫助,與孩子保持緊密的聯系,作爲家長和學校之間的一座橋梁。監護人能夠最及時的幫助和處理學生在生活中和學習中遇到的問題,協助學生解決實際生活中所遇到的情況,如代購機票,接送飛機,代表家長出席必要的家長會和及時與家長溝通學習以及生活上面的問題。如出現緊急狀況時,監護人可以及時安排住院醫治或者根據需求安排回國治療。合格的監護公司,不僅能解決父母的後顧之憂,還可以讓孩子更加順利完成學業,學成歸國。